中國教育報-中國教育新聞網訊(記者 蔣夫爾)新學期開學在即,課后托管服務收費標準到底是多少成了很多家長關注的話題。日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教育廳等5部門印發(fā)《自治區(qū)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課后服務經費保障和管理辦法》,明確了參加課后1小時托管服務收費標準,給家長吃了一顆“定心丸”。
新疆指出,學校課后服務工作所需經費來源包括各級財政補助經費,課后服務性收費或代收費。學校不得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擴大收費范圍,不得將寄宿制管理學校常規(guī)管理服務納入服務收費內容,不得違背學生家長意愿強制收費或捆綁收費。學校已收取學生費用,學生中途因故休學、轉學或請假等、提出不再參加,要求退費的,學生應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學校按學生實際參加課后服務天數據實結算,退還相應費用。
新疆規(guī)定,由學校自行提供的課后服務收費按照服務性收費納入政府指導價管理,根據成本補償和非營利性原則,依據自治區(qū)發(fā)展改革委、教育廳《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中小學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收取課后托管服務費,參加課后1小時托管服務的學生按不超過200元/生/學期的標準收費。寄宿制學生不收費。新疆明確,具體標準由各地(州、市)發(fā)展改革和教育行政部門在扣除各級財政補助后,根據當地經濟發(fā)展水平、教師工資水平、家長可承受能力和學校提供課后服務的內容、方式、成本、質量等因素合理制定、動態(tài)調整,報當地人民政府同意后執(zhí)行。自治區(qū)直屬學校按所在縣(市、區(qū))標準執(zhí)行。予以財政補貼的地(州、市)、縣(市、區(qū))應將需要各地承擔的經費列入預算,并及時、足額撥付學校。
新疆指出,學校可引入體育類、文化藝術類、科技類等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參與課后服務,引進的非學科類校外培訓項目收費,可納入課后服務費范圍統(tǒng)一收取,也可單獨納入代收費范圍收取,但不得重復收費。引進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原則、條件程序、規(guī)范管理及評估退出機制,按自治區(qū)有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學校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guī),課后服務實行“一校一案”制,在屬地發(fā)展改革部門辦理收費公示,在稅務部門辦理信息確認,并經當地教育部門同意后方可收費。收取課后服務費可按月或按學期收取,不得跨學期預收。學校應通過校園網、公示欄等多種方式,在學期初并長期向學生、家長、社會主動公示課后服務內容、服務方式、服務性收費或代收費標準、財政補助、經費開支情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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